索??引??號 | bm56000001/2025-00008383 | 分????????類(lèi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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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 | 發(fā)文日期 | 1751596046000 | |
名????????稱(chēng) | 關(guān)于對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| ||
文????????號 |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(huì )福建監管局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(shū)〔2025〕57號 | 主??題??詞 |
關(guān)于對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
福建索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
經(jīng)查,我局發(fā)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(wèn)題:
你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,違反了《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(huì )令第227號,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《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)第十二條的規定。
根據《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,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,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(chǎng)誠信檔案。你公司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采取有效措施切實(shí)整改。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(shū)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整改并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。
如果對本行政監管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(shū)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(huì )提出行政復議申請,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(shū)之日起6個(gè)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復議與訴訟期間,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。
福建證監局
2025年7月4日